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0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明确了各类扶持项目和资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集成电路企业营业收入在2018年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
企业核心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一般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领军型人才、关键岗位骨干人员等。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由企业拨付到核心团队个人。
(二)支持布局前沿基础研究项目。
对深圳市有关单位获得集成电路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国家资金在2016年6月21日后拨付到账的,且项目仍在执行期内的,按国家资金的1:0.5给予配套。本市配套资金和国家资金加总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一半。
(三)加强对设计企业购买设计工具支持项目。
对深圳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18年购买集成电路设计专用EDA设计工具软件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鼓励芯片应用推广项目。
对于深圳集成电路企业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单款芯片产品在2018年度销售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且2018年度到账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按该芯片在2018年度销售金额给予10%的奖励,单款芯片产品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以集成电路(芯片)专利证书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级证书判定是否企业自主研发设计,以芯片名称和芯片型号判定是否单款芯片。
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8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5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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