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消息,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最高法院于13日作出终审裁决,驳回芯片巨头高通及其子公司的上诉,维持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公正交易委员会(简称“韩国FTC”)2016年指控美国芯片厂商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对其处以超过1.03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4亿元)罚款的决定。这也是自1981年成立以来,韩国FTC首次在单个案件中,处以超过1万亿韩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韩国FTC曾指控高通及其两家关联公司因拒绝向芯片组制造商提供许可证,并对智能手机制造商使用的专利收取高额费用,滥用其在移动通信市场的主导地位,违反了韩国竞争法。
韩国FTC认为,高通持有生产手机所必需的移动通信标准必要专利(SEP),却将调制解调器芯片组的供应和专利权挂钩,规定不交专利费就无法使用高通芯片,实际上限制了专利权的使用。同时,高通还向手机厂商收取专利授权费用,甚至将芯片和专利许可“捆绑销售”,强迫签订不必要的专利权合约,或按手机整机售价抽取一定比例的分成。
在2016年12月,韩国FTC裁定,对高通罚款1.03万亿韩元,并责令其改正。
对于这一处罚决定,高通曾在2017年提起上诉,但首尔高等法院认为罚款行为是公正的,导致高通在2019年继续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此次韩国最高法院依然是维持了原判,同时这也是终审判决。
编辑:芯智讯-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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