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信息显示,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立微”),针对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的专利申请号为201821077979.2的“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的专利,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过。
这也意味着,汇顶此前所拥有的申请号为201821077979.2的“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的专利已全部无效,因此思立微也就不存在侵犯汇顶的该项专利的情况。而这也将对去年11月汇顶起诉思立微侵权的后续走向产生较大影响。
汇顶起诉思立微侵权三项专利,其中一项被宣告无效
2018年11月2日,汇顶科技起诉思立微侵权其所拥有的3项专利,分别为1项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生物特征识别组件和终端设备专利,以及2项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专利,具体专利应用在屏下光学指纹产品,并提出1.5亿元的赔偿和销毁库存等要求。这三件专利当中较为关键的就是这项专利申请号为201821077979.2的“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的专利。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信息显示,该专利申请日期为2018年7月6日,申请人为汇顶科技,专利申请号201821077979.2,具体摘要为:“提供了一种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该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包括:镜头,设置在显示屏的下方,用于接收来自所述显示屏上方的经由人体手指反射形成的光信号,其中所述光信号用来检测所述手指的生物特征信息;镜筒,所述镜头固定在所述镜筒内;支架,所述支架和所述镜筒之间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进行连接,所述支架用于支撑所述镜筒。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能够提升屏下生物特征识别的效率。”
思立微当时回应称,汇顶科技所指控的专利申请号为201821077979.2的“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涉及到的是整个屏下指纹模组。这一方案也是CIS(图像传感器)领域的标准设计惯用方案,仅仅是更换到了屏下指纹应用的场景。因此思立微方面并未就相关技术做专利申请。
同时,思立微方面还称,汇顶科技所指控的实用新型专利是思立微于 2018 年 5 月即与合作伙伴设计上述模组部分结构,其客户2018年6月开始量产具有完整结构的指纹模组。
根据资料显示,汇顶科技的对该专利的申请时间是2018年7月6日,而且很快3个月不到,10月30日就拿到了授权,11月就对思立微发起了诉讼。这个时间点确实是非常的快。
随后,思立微于2019年1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提起了无效申请。
2019年8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宣布,汇顶科技所拥有的专利申请号为201821077979.2的“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而法律依据则是“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即认为该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思立微有望拿下一城,双方缠斗仍将继续
随着此次汇顶科技的专利申请号为201821077979.2的“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那么这也意味着,去年11月汇顶科技起诉思立微的三项专利侵权,其中一项已经不存在了。而这也将对此案件的后续走向产生较大影响。
另外,思立微还对另外两项专利也提起了无效申请。根据资料显示,汇顶的另外两项专利是基于专利申请号为201821077979.2的“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分支专利,而随着这个主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另外两项专利是否继续有效也变得岌岌可危。
若此汇顶科技的这三项专利均被宣告无效,那么无疑,汇顶于去年11月对思立微发起的三项专利侵权诉讼或将败诉。
不过,即便如此,双方之间的争夺也依然是难解难分,汇顶在去年9月底,还起诉思立微与鼎芯制造和销售的一款电容指纹产品侵犯其实用新型和发明等三项专利,并索赔人民币2.1亿元以及汇顶为制止侵权行为而花费的合理费用150万元。
对此,当时思立微发声明回应称,“涉诉的三项专利分属信息处理电路设计、封装及终端系统实现,在所属领域皆为业界已非常通用的技术。在此三项专利申请日前,相关技术已存在于多项公开文献及应用于多款公众产品中。”思立微认为该三项专利不符合创造性、新颖性要求,并拟对其申请宣告专利无效。
另外,思立微随后也予以了反击。并在去年12月,思立微起诉汇顶,称汇顶生产的GF3258芯片以及魅之族销售的装配有该款芯片的手机,侵犯了思立微的三项发明专利,要求判令汇顶和魅之族停止侵权、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且赔偿经济损失合计约2.4亿。
目前汇顶起诉思立微的两起侵权案件以及思立微起诉汇顶的侵权案件均在审理当中。具体后续结果如何,我们将继续关注。不过,在屏下指纹市场爆发式增长的当下,作为该市场的老大和老二,双方之间的专利诉讼也只是市场争夺的一种手段,未来握手言和也未可知。
编辑:芯智讯-浪客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