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与Nordic达成蜂窝物联网标准必要专利的组件级许可

华为与Nordic达成蜂窝物联网标准必要专利的组件级许可-芯智讯

2022年6月21日消息,近日,挪威芯片设计厂商Nordic Semiconductor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通过该协议,华为将向Nordic及其客户授予低功耗广域(LPWA)蜂窝物联网标准必要专利(SEP)的组件级许可,相关专利许可费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FRAND)原则设置。

华为和Nordic双方通过透明和友好的协商,在短时间内就达成了该协议。

根据该协议,Nordic可以为其蜂窝物联网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保护,并通过可行、合法的方式来获取和使用华为的高价值标准化蜂窝物联网技术。该协议将为物联网行业带来更大的商业和法律确定性。

华为欧洲知识产权部部长张肖午表示:“在低功耗广域LTE-M和窄带物联网领域,华为拥有领先的标准必要专利组合,这是4G标准的一个子集,对物联网具有巨大价值。华为很高兴与Nordic达成这项许可协议,这将使能各个行业大规模部署低功耗蜂窝物联网技术,进一步推动全球数字化转型。”

Nordic半导体公司法律与合规高级副总裁Marianne Frydenlund表示:“蜂窝物联网领域的专利许可在行业中是一种相对较新的实践,需要有灵活的方案。与华为达成的这项协议是一大进步,协调着蜂窝物联网行业逐步采取全球半导体行业基于FRAND原则进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实践。双方进行了合理和务实的谈判,并认识到简化程序将有助于促进市场增长,让包括华为、Nordic以及Nordic的蜂窝物联网客户在内的各方都受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12月21日,华为宣布与日本企业Buffalo达成专利许可协议,内容涵盖Wi-Fi 6标准必要专利 (SEP)。

延伸阅读:《专利许可业务汇报》会议纪要全文

2022年3月16日,知识产权部向任总进行了专利许可业务汇报,形成会议要点如下:

一、专利制度的本质是激励创新,促进技术公开并被业界公平广泛地使用,从而推动产业繁荣和社会进步;我们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价值观,树立公司的创新者形象,同时也利于公司的可持续、有质量地发展。

我们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第一,要持续保护好研究创新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积极构建高价值专利包;第二,继续发挥专利保护公司全球业务安全的作用;第三,通过合理收费奠定华为创新者形象;第四,通过构建合作伙伴,精选专利池、专利运营公司开展合作。

以前我们知识产权是为了自我防卫,是为了保证自己的业务安全而努力。通过这么多年的积累,在5G、WiFi 6和音视频编解码、光传输、光智能等几大领域已经形成了高价值专利包,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我们要构建合理的价格基准,让产业界公平合理地使用我们的专利技术,在获得适当的研发回报的同时,也有利于我们在国际社会奠定创新者形象;我们使用了别人的专利,也要合理付费,这样就在全世界建立起了有利于创新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和土壤。

专利收费不能为了收费而收费;也不能要得太低,要得低了,就遏制了整个社会的创新,没人愿意再投入研发了,会形成我们的事实垄断,也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投入研发的人,都期望收入比投入要多一点,投入研发必然有很多失败,失败的费用也要包含在成本里,这样大家才会愿意持续投入深度研发,形成正循环。同时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不求速胜,也不怕败,收多收少都是成功的。但收费不是最终目的,最主要的是我们通过沟通和谈判,厘清双方的关系。在谈判过程中,逐渐锻造出一支善于沟通和谈判的队伍。当有一天我们走到世界领先的位置时,就可以来合理分配价值链了,那个时候你们这些“高僧”的价值就体现了。

二、“向导指路” “高僧开光”,分享读专利的心得体会,启迪年青人快速突破。

要多读专利、公开心得,引领我们的研发人员,从中找到窍门。我们不是要侵犯别人的专利,而是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进。理论在世界上是开放的,技术创新是基于开放共享,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交易)的基础上才能发展起来。我们要基于可获得的许可及基于专利规则来做出世界上最好的产品来,不要不理解人家已有的创新而埋头苦干,也不要绕路产生更多的消耗。

我们的年青人很聪明,但对整体的路标还不是特别清晰;而你们已经“面壁十年”,读了很多别人的专利,还有我们自己的专利,肯定会有一些感悟。可以在“黄大年茶思屋”平台、心声社区上通过小视频、直播等方式发表你们的感悟,给年青人指出一个路标,这不就是“高僧开光”了嘛!他们往上一冲,就踩在巨人的肩膀上了。你们更重要的是要把“巨人肩膀”在哪里,是什么样子,告诉年青人,让他们早一点突破。一些讲解得好、点击率高的视频和直播,也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比如发个奖牌。奖牌的多少是否可以作为你们“高僧”评级的参考标准之一,可以进一步探讨。

三、要与时俱进地制定知识产权策略,服务公司的商业成功;积极探索技术秘密许可模式和产业推广机制。

我们是以产品营收为主的公司,在知识产权策略上与业界很多产品公司是有共同点的;大家有相互专利交叉许可的基础,使用彼此的专利技术,能为市场提供更好的产品,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和客户,从而繁荣了整个产业链。在这个过程中,也积累了专利许可、诉讼和交易的经验。以前我们讲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并且是以标准相关的专利为主。现在,有些研究创新成果并不适合通过专利公开,更适合采用技术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如材料配方、内部核心算法、制程工艺等。我们要与时俱进地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探索和思考技术秘密的许可模式和推广机制。特别是有些技术秘密成果,我们自己不生产和销售相关的产品,可能会被“束之高阁”,造成浪费,也不利于产业链的繁荣,最终影响我们自身的发展。我们要探索通过合适的许可模式和推广机制,授权给外部生产制造方,解决产业竞争力的问题,发挥其商业价值。

四、敢于突破、坚定走事实标准的道路;知识产权体系要有战略思维,系统性地保护好我们的研究创新成果。

我们走得快了,大家跟不上了,但也必须有一个规律互联和相通,这就是事实标准。我们正在走自己的道路,事实标准对于我们公司未来的发展有巨大的意义;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有很多战略突破,这些突破产生的研究创新成果以后是不是所有都要申请专利,或是采取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专家要去想清楚,要去纵观整个世界,审时度势,那你不就是战略家了嘛?知识产权体系要有战略思维,根据业务特点,综合运用好专利保护、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与授权机制,系统保护好我们构建公共标准、事实标准、开源和开放生态的研究创新成果。

编辑:芯智讯-浪客剑

0

付费内容

查看我的付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