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12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对外宣布,美国已经与中兴通讯(以下简称中兴)签署了“托管协议”,一旦中兴完成了4亿美元的保证金的托管,美国将取消对中兴的“禁止令”。这也意味着中兴即将真正“复活”。
受此消息影响,今天中兴通信A股股票以涨停价开盘,截至今天中午收盘仍封死涨停。而中兴港股更是大涨20%以上。
解除“禁止令”的两个关键条件
今年4月16日,中兴被美国商务部下令封杀,禁止美国供应商向中兴提供元器件。经过中美双方持续了近两个月的数次博弈,6月7日,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宣布与中兴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和解协议,要解除“禁止令”,中兴需要达成两个关键条件:
1、中兴需要向美方支付10亿美元的罚款以及4亿美元第三方账户托管的保证金。
2、中兴还需要在BIS(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30日内更换中兴通讯公司和中兴康讯的全部董事会成员以及现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所有的高层领导。
中兴距离真正“复活”仅一步之遥
因此,中兴在与美国签署和解协议之后,便开始按美国的要求进行“自救”。
6月22日,据《路透社》引述美国官员的发言指出,中兴上周(签署和解协议之后的一周)已向美国政府缴纳了10亿美元罚金。
6月29日,中兴在深圳总部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审议了多项重大议案。会议选举李自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成员一共8人。随着新一届董事团队的出炉,中兴原董事会14名成员也集体提交辞呈。
中兴发布的董事辞职公告显示,殷一民先生、张建恒先生、栾聚宝先生、赵先明先生、王亚文先生、田东方先生、詹毅超先生、韦在胜先生、翟卫东先生、张曦轲先生、陈少华先生、吕红兵先生、Bingsheng Teng(滕斌圣)先生、朱武祥先生共十四名董事于2018年6月29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鉴于本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八名新任董事,董事会原十四名董事一致同意立即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以及所担任的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的职务。
7月7日,中兴发布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宣布包括现任总裁赵先明和全体现任EVP(执行副总裁)将不再续任。
至此,中兴已经基本完成了美国提出的解除“禁止令”的两个关键条件,只剩“4亿美元的保证金”存入美国指定的托管帐户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东部时间7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日,在有限条件下解除对中兴通讯公司的出口禁令。
据多位中兴内部人士透露,美国商务部对中兴通讯的暂时部分解禁主要针对运维和售后,以保障已购设备运行。中兴人士称,这部分业务需要的备件和软件都在此前禁令范围内。
此次美国商务部再度发声,只要中兴完成了4亿美元的保证金的托管,美国将取消对中兴的“禁止令”。这也意味着中兴距离真正“复活”,仅一步之遥。
特朗普向国会施压奏效?
此前芯智讯曾多次报道了一些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试图通过国会立法,阻止特朗普“复活”中兴,而从目前的状况来看,特朗普似乎解决了这一问题。
今年6月19日,美国参议院曾以85票对10票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了NDAA 2019(《美国国防授权法》),其中就包含了针对中兴的条款,不仅将阻止特朗普政府撤销针对中兴禁令,未来还将会视中兴等公司为中国情报组织的延伸,禁止其产品的渗透,并遏制相关的技术交易。
而在此之前,美国众议院已于当地时间5月24日,以351:66票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与这项NDAA非常类似提案。需要补充的是,该提案其中包括一项增补提案,建议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美国政府和国防部与中兴、海能达、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电信、视频监控设备公司进行商业交易。
虽然,目前该议案仍处于美国国会立法程序中,尚未最终通过并生效成为法律。但随着美国两院均已压倒性优势通过了这项NDAA提案,这也意味着,这项提案成为法律的机会大大增加。而一旦这项提案正式成为法律,那么或将推翻此前特朗普政府与中兴达成的和解协议。
不过,此前的消息也显示,美国参议院的NDAA提案与众议院还有一点分歧,可能将送交会议委员会处理。所以特朗普仍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去阻止这件事情。而且特朗普所在的共和党控制着美国参众两院,这也意味着特朗普只要解决了自己党内的一些分歧即可掌控局势。
不过目前两党议员发布的联合声明已表示,在与中国的交易中,都必须把国家安全放在优先位置。
对此,从此次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声明当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商务部有特别强调:“和解协议还附带了新的监管体系,包括新的暂停执行的10年禁制令、4亿美元的保证金以及一些监管协议。中兴的解决方案代表了商务部在这种情况下所采取的最严厉的惩罚和最严格的合规制度。它将阻止未来的不良行为者,并确保该部门能够保护美国人民免受相关伤害。”
悬在中兴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虽然中兴距离真正“复活”仅有一步之遥,但是“复活”之后的中兴,头上仍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正是美国商务部在声明当中所提及的“监管体系”。
根据之前中兴与美国达成的和解协议显示,美国对于中兴的“监管体系”包括:
第一,BIS将做出自其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起为期10年(简称“监察期”)的新拒绝令(简称“新拒绝令”),包括限制及禁止中兴通讯申请、获取、或使用任何许可证、许可例外,或出口管制文件及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涉及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约束的任何物品、软件、或技术等交易,但在中兴通讯遵守协议和2018年6月8日命令的前提下,新拒绝令在监察期内将被暂缓执行,并在监察期届满后予以豁免。
第二,4亿美元的保证金。同样也是在新的10年禁制令的监察期之后才能豁免。
第三,中兴将在BIS签发2018年6月8日命令后30日内自费聘任一名独立特别合规协调员(简称“协调员”),协调员将负责协调、监察、评估和汇报中兴通讯及其全球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在监察期内遵守1979年《美国出口管理法案》、条例、协议和2018年6月8日命令的情况,并平等向中兴通讯总裁和董事会、BIS汇报。
第四,中兴将完成并提交九份遵守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的审计报告,在根据公司与美国司法部达成的协议及任何相关法院命令而设置的独立合规监察官任期届满后,剩余六份审计报告将由协调员完成。
第五,中兴将为其领导、管理层及雇员、全球子公司、关联企业及中兴所有及控制的其他实体的领导、管理层及雇员提供广泛的适用的出口管制培训。
显然,这些条款对于中兴来说,等于是在其原有的公司管理体系当中,加上一套非常具有威慑力的第三方监管体系。不过,需要补充的是,美国的监管主要是针对中兴在出口合规方面,并不会介入中兴内部的正常经营以及技术研发。
总的来说,中兴即将“复活”不论是对于中国通信产业的发展,还是对于中兴自身的7.4万员工及其家庭,30万股东,以及上千家供应链相关厂商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
作者:芯智讯-浪客剑